联盟作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团组织定位于服务加盟企业,是从事政府引导产业基金研究、应用并为加盟企业服务的非营利性合作平台。旨在“金融服务实业振兴中国”,志力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通过资源整合、协同合作和集成发展以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题。
联盟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信息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异业的资源整合、同业的集中采购、跨业的兼并重组、上市的助贷孵化与辅导……
联盟合作方式为联盟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协同合作,进行项目资源的共享与交流、开发与运营。如需要资金的盟员企业可在盟内路演,用股权找盟内投资机构融资。成员间就具体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联盟组织结构包括联盟成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联盟成员分为理事会成员(简称理事)和非理事会成员(简称成员),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加入联盟会员、理事或副理事长并按章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在申请加盟时应按联盟章程要求提供相应审核资料,乙方通过审核加盟后视为乙方同意按照章程规定享受盟员法律权利并承担盟员相应法律义务,甲方则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事项。
甲方作为主持联盟工作的合伙制投资机构秉持实体产业与金融资本无缝对接的投资方向,以对“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存单质保或委托贷款等多种投资管理方式,孵化企业挂牌新三板上市北交所并领投首次公开发行前原始股票。若企业成功挂牌上市资本市场,则不用还本付息也不必分红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利润,只需以“债转股”来领投原始股分享在证券市场所做市倍增的资本利润。为助推中小微民营私企挂牌上市融资,欢迎乙方“加盟入会”产融联盟,携手资本市场共赢资本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