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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合同

甲方(需求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北京产融联盟企业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蓝堡国际中心1座2712单元

联系电话:(010)6591 7076

根据《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居间人,为甲方企业提供银行普通流动资金贷款通道资讯及其它辅助服务,对普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内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为甲方企业协助办理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不低于300万元)为准,本协议居间服务下的最终审批额度的3%作为居间服务费标准。

二、甲方需要的具体业务:普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业务。

三.操作流程: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服务费后,甲方把企业贷款资料准备齐全。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整个贷款流程,直至顺利放款,在整个流程操作期间甲方需全程配合乙方。

四、服务费:基于本合同服务事项,甲方应付贷款资金最终放款额度×3%作为服务费,如放款600万,则服务费共计600万*3%= 18万元(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定金:

3万元(大写: 叁万元整)。签署本合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第一笔定金:¥30000元(大写: 叁万元整)。

2、资料齐全银行审批成功,待放款前银行柜台同步资金齐全待放款银行等资金方资金第一笔款到甲方指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前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用。第二笔服务费: 15 万元(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

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开户名“北京产融联盟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账号“11050166360000001913”。

4、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合同及服务项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为企业提供银行普通流动资金贷款通道资讯及其它辅助服务,贷款放款成功为此业务居间成功。由于乙方问题导致业务终止,乙方退还所收甲方费用。

2、一方违约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由于甲方不配合或者主动中止原因使该笔贷款业务操作不成,乙方已收取定金不予退还,但因银行方贷款中途停止则乙方退还全部定金。

4、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居间费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每延期一日,甲方支付放款金额1%的违约金。

5、乙方负责为企业提供普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自本协议签订壹个月内没有放款成功或者贷款的额度低于300万,乙方返还定金,本协议自动失效,双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如出现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乙方所在北京市朝阳区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事项办理完毕或本合同被解除时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蓝堡国际中心1座

北京产融联盟企业管理中心

官方网址https://bjcrlm.com/